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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男女婴的数量差异来看,这样的情形显示出,儘管台湾民风已经相当开放,但「重男轻女」的观念,在某些家庭还是存在,造成许多媳妇被要求为家庭生产男婴,抑或在生产前即需要知道胚胎性别等等的家庭紧张社会现象。当一对夫妻在孩子生产前即需要知道婴儿性别,不少夫妻会进行「胎儿性别筛选」,甚至「性别选择性堕胎」,来确认婴儿的性别。在对男女婴期待不同的个人简历代写前提下,很容易降低父母与孩子间的情感连结,进而无法体会家庭融洽的美好。
对于「胚胎性别筛选」的情形,台南市政府卫生局呼吁迎接新生儿的父母,别忘「生男生女一样好」,除非医疗必要,否则不应进行胎儿性别筛选或性别选择性堕胎,另外,即使是人工生殖的胚胎,若不是基于医学理由,也不能以任何形式揭露胎儿性别。如果选择胚胎性别的情况经查核发现,即违反人工生殖法第十六条,将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锾。切勿因为对于性别差异的误解而触法,同时失去体会家庭和谐共处的乐趣。